项目科主要职责:
1.研究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指南,组织各级各类纵向、横向以及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申报或评审,并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各类在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过程管理。
2.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获批项目到帐经费的入账、转账、分配,并监督经费使用。
3.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类国家、省、厅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的培育。
4.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立项级别的异议受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或界定;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人员的科研绩效进行审核。
5.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专家的推荐及其信息库的更新与维护。
6.负责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科研立项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
7.负责与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有关的对外联系和接洽。
8.牵头负责教育部科技年报的上报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果科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引用或评介情况的搜集与统计、分析与总结。
2.组织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负责省、市社会科学新秀或突出贡献奖的校内培育与评审推荐、信息发布与备案。
4.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水平或科研奖励级别的异议受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或界定。
5.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和绩效的统计工作;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人员的科研绩效进行审核。
6.负责与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或科研绩效有关的对外联系和接洽。
7.牵头负责省社科年鉴的撰写工作。
8.负责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管理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科主要职责:
1.研究把握国家、省或地市关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科研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汇编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学校文科学院的年度责任科研任务目标进行审核。
2.规划、组织、审批全校性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和“聊大讲坛”工作。
3.负责挂靠学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性学会、协会、社团的备案和业务协调工作,研究院(所、中心)的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处网页、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
5.负责学校各部门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6.处理处内与兄弟处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年度总结与计划、处室考核。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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