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根据 《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按下列方式之一结项:
1.三年内申请到省部级以上有资项目;2.三年内连续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EI来源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与研究内容相一致的学术论文;3.三年内连续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不含博士学位论文)。
二、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
2019-2020年度校级项目结项要求:
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时限为3年。平台专项结项时主持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结项时主持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高校学报等正规学术期刊(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获得厅级以上奖励。学术论文发表时需说明获聊城大学科研基金经费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2021年度校级项目结项要求:
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时限为3年。平台专项结项时主持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年度项目、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党建和思政教育研究专项结项时主持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高校学报等正规学术期刊(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获得厅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学术论文发表时需说明获聊城大学科研基金经费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冀鲁豫边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结项要求在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规定。委托项目的完成时限为一年,结项时,课题组需提交能够解决学校发展中实际问题的研究报告及相关理论文章。
2022年校级项目结项要求: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主持人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获批厅局级(不含市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1项。
(二)平台支持专项:主持人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学校规定的高层次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1项。
(三)本专项完成时限为2年,且不得申请延期。不能按期结项的将终止项目实施,收回已拨剩余经费,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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