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评审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拟于2020年4月下旬开展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意申报者请严格按照《聊城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准备有关材料。
2.以个人完成的学术成果申请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者,须提交《聊城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并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合格证明【须有查重资质的单位出具,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低于20%,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个人比对库等数据库,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并将完整的书稿(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一份、出版合同复印件一份交社科处,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chao@lcu.edu.cn。
3.以专业性译著申请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外文版原著一部;(2)国外出版机构正式授权证明一份;(3)国内出版社的翻译委托书一份。
4.有意申报的老师请按要求准备材料,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8239410。
附:聊城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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