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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大校发[2008]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思政专项)、校级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限2018年以来成立的校级人文社科类科研平台及参加2019年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绩效评估获C等级以上未获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人文社科类平台申报,具体科研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平台专项)。年度项目和思政专项资助经费1万元;平台专项(每个平台限报2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时限为3年。平台专项结项时主持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年度项目和思政专项结项时主持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高校学报等正规学术期刊(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获得厅级以上奖励。学术论文发表时需说明获聊城大学科研基金经费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现就本次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申报人须为聊城大学在编在岗教师。(2)目前主持各级各类有资纵向课题(含学校匹配经费项目)未结项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3)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4)项目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进行重复申请。(5)申报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未获立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推荐且符合第(2)条之规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须将“聊城大学科研基金申请表”一式6份、汇总表(单位盖章,院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依托平台申报的由平台负责人签字)1份等纸质版材料报送人文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chuanjing@lcu.edu.cn。

联 系 人:石传静                                  联系电话:8239210   

 

附件:1.2020年度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通知

          2.申报2020年度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创新平台名单

3. 2020年度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0年度聊城大学科研基金申报汇总表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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