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及有关通知要求,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拟于近期进行。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得2020年度校级社科优秀成果一、二等奖的成果可参与学校内部推荐评审。
2.申报者需提交《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两份(见附件),成果及评审书中所填报的反响材料原件各一份(每份成果单独装档案袋)。7月6日(周一)上午1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交至办公楼B513室,过期不予受理。
3.组织专家组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中进行校内推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待公示期满,将有关材料上报。
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8239410。
附件一: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二:日程安排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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