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5〕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对2025年度聊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匹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自然科学类同一个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同一个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
2.经费到账时间起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且结题时间在2026年4月22日之前。
3.以设立校级科研项目的方式匹配经费(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人才等协议合同内的任务不享受经费匹配政策,超出部分可以)。
4.项目的外协经费不属于匹配的范畴。
二、项目立项与执行
1.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评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方可立项。
2.匹配经费按到账总经费的15%分两次进行,项目立项时匹配50%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匹配剩余的50%经费。
3.项目正式立项后,课题组应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聊城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及学校财务相关制度,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严禁虚报、非法套取科研经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负责人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学校权益,对完成申报内容和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申报匹配的项目需要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且与原项目的课题具有相关性,鼓励教师在实际技术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前沿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等领域开展研究。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各单位对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3份、汇总表1份、电子文档)请于2026年5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相关处室。
科学技术处: 勤政楼B603 联系人:尹桂平 8239501
人文社会科学处:勤政楼B509 联系人:王洪香 8239210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22日
Copyright @ 2013 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邮编:25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