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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第一批聊城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聊城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聊社规办字[2021]14号),现就申报第一批聊城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聊城市社会科学界第三次代表大会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开展社科研究、咨政服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我市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社科资源和研究力量,建设一批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主题突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聊城特色的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构建服务聊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体系,不断提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促进聊城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

    以社会科学学科研究及服务聊城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各类社科研究机构。

    已经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原则上不再申报聊城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但其所属二级研究机构可以提出认定申报。

    涉及“四史”、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领域研究机构申报的,评审时酌情优先考虑。

    三、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基地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研究的学科或方向具备良好基础。研究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在本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优势。

    2. 科研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具有在市级及以上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高层次专业研究人员,有一批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拥有良好的人才梯队。

    3. 科研水平及成果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市内甚至全省全国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完成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组织市级以上学术活动。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社科重点项目(含课题,下同)的优先考虑。
    4. 具有良好的科研保障研究条件。拥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数据资源,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规划和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所在单位支持基地发展,日常科研经费充足。

    5. 重点基地负责人具有相应资格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研究水平;在本学科、本领域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和成果,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社科重点项目或承担完成过党政部门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有较强的科研组织协调能力,能领导基地较好开展学术研究。

    四、学校工作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认真填写《聊城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于10月15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附基地建设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提交至B509室,电子版发至songlijie@l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立杰    0635-8239210  18763506830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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