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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报通知(2022年度)

关于做好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红色基因传承”重要要求,江西省委宣传部联合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七研究部、人民日报社理论部、《求是》杂志社文化编辑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建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并设立“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点课题”(下称“重点课题”)和“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规划课题”(下称“年度规划课题”)。课题重点资助红色基因传承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重点课题”纳入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年度规划课题”纳入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题

(一)课题申报与结项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胜任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职责。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中心”其他课题。

2.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3.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年底。

4.结项要求:以“研究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需20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以著作结项可适当放宽时限);以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结项的,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求是》《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其中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结项的,在立项通知中予以明确。

(二)重点课题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研究

2.“两个确立”对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3.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经验研究

4.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研究

5.三个历史决议与党的自我革命研究

6.南方八省三年游击战争重要历史地位和斗争精神研究

7.让井冈山精神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研究

8.闽浙赣苏维埃模范省建设与方志敏革命精神研究

9.红色文化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10.湘赣边区域红色旅游跨区域协作研究

(三)资助经费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管理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执行,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

二、年度规划课题

(一)课题申报与结项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职责。申报“年度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中心”其他课题。

2.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3.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年底。

4.结项要求:以“研究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结项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需15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以著作结项可适当放宽时限);以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结项的,在立项通知中予以明确。

(二)年度规划课题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主动精神重要论述研究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研究

3.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科学内涵及特征研究

4.中国共产党探索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

5.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的根本问题研究

6.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江西贡献研究

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治理的实践探索研究

8.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历史地位研究

9.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

10.苏区革命斗争及历史经验研究

11.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12.数字赋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研究

13.红色文化涵养国家认同的学理逻辑及实践路径研究

14.红色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研究

15.新时代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守正创新研究

16.新时代红色文化传播载体创新研究

17.新时代大中小学红色基因传承一体化研究

18.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研究

19.推进红色基因传承与“勤廉江西”建设研究

20.推进红色基因传承与文化强省建设研究

(三)资助经费

年度规划课题按结项成果质量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成果优秀的,列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经费管理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执行,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追加经费于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25日下午5:00。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汇总表一份,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申请书以“申报人姓名+题目”命名;汇总表以“学院名称+汇总表”命名;所有材料文件夹以“学院名称+红色基因”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kgl@lcu.edu.cn,并确保电子版申请书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联系人:周浩集  联系电话:823998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6日

 

附件:

    1.2022年度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2. 2022年度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汇总表

    3. 代码表

    4. 《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1号)

    5. 《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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