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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聊城大学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我校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1.申报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聊城大学,申报者人事关系在我校且为所申报成果的独立或首位完成人。

2.申报成果形式分为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科普读物,不含教材、教辅)、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带有科研性质的咨询报告、方案和建议等)、作品(含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四大类别。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及作品类优秀成果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届优秀成果奖的获奖数量原则上为上年度成果总数的15%,可根据年度成果总体质量实情况上下浮动,浮动比例不超过5%。特等奖(不超过2项,可空缺)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依次占当年奖励总数的15%、35%、50%。

3.申报成果完成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聊大校发[2022]41号文件)的均可申报

4.每一申报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所申报成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报人文社会科学处登记汇总。凡未在人文社会科学处登记的成果,不在评奖范围。

二、申报流程

1.成果申报。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交《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参评成果原件、具有查重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和成果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领导批示、采用及社会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1)《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一份。

2)申报的成果。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一份。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内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消息、简介、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等原件物证,文件起草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4)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 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 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一份,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5)少数民族语言或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以少数民族语言或外国语言公开发表的成果,成果原件须附中文译文(论文需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外国语言发表的成果须附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均为一式一份。

6)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著作类成果须在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同时打印验证得到的网页一份并手写签名。

7)作品类成果须提交参加展示展演、大展竞赛的平台级别、场次以及社会反响等证明材料一份。

2.初评推荐。各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或由教授委员会授权成立评审专家组,依据《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聊大校发[2022]41号文件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初评,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申报成果并明确拟推荐等级。

3.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评审。推荐单位评审成果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组织专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由负责人在《聊城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上手写所在单位意见及等级、签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2022年度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上手写签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成果在推荐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人文社会科学处。此环节须在6月13日下午5:00前完成。

4.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学校评审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成果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和等级。

5.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校评审专家组推荐意见,议决有关争议问题,并通过投票表决方式,提出拟获奖成果名单和等级。

6.学校对拟获奖成果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和等级,并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

三、异议处理与评审纪律

1.申报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等违规问题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核实,取消成果参评资格,对已获奖的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获奖证书和绩效奖励,申报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社会科学奖项。

2.参与评奖活动的有关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秘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及党员或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5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及《2022年度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A4纸打印)一份报人文社会科学处,电子版(文件格式不能改变)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skgl@lcu.edu.cn,逾期恕不受理。文件和申报表格见附件。

 

 

 

附件:

附件1.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聊大校发[2022]41号文件)   

附件2.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附件3.2022年度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学科分组

 

联系人:宋立杰    电话:8239210

    Email: skgl@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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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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