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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聊城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和人文社科类平台支持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和人文社科类平台支持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有组织科研,发挥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培育获批高层次科研立项和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要求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项目,选题以《2022年度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平台支持专项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须围绕所在平台建设规划和研究方向,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科研人员

平台支持专项申报依托平台见附件2,每个平台限报2项。

)目前主持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不含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启动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学校匹配经费项目),未结项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

(四)因故被撤项或终止的各级各类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五)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六)同年度申请市厅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专项。

(七)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进行重复申请。

结项要求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立项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1万元。在项目研究基础上,申请结项时主持人至少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获批厅局级(不含市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1项

(二)平台支持专项立项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2万元。在项目研究基础上,申请结项时主持人至少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学校规定的高层次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1项

项目立项后纳入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发表或出版学术成果注明聊城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编号。申请结项时,各类成果不能在不同项目之间重复使用。

本专项完成时限为2且不得申请延期不能按期结项的将终止项目实施,收回已拨剩余经费,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截至2022年12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提交申请书和论证活页PDF电子版(以“申请书/活页:二十大/平台+申报题目”命名,分为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申请书不用加盖单位公章,签名处须使用电子签名;获得立项的项目再提交加盖公章和手写签名的纸质版申请书)。汇总表提交EXCEL版和单位盖章并负责人签字PDF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各单位汇总后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学院名称+专项”命名发指定邮箱。

人: 周浩集

联系电话: 8239981  

电子邮箱:skgl@lcu.edu.cn

 

附件:研究专项申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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