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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类重大项目(成果) (B类)遴选培育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能力,促进学校在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取得突破,根据《聊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聊大校发〔2023〕10号)、《聊城大学重大项目(成果)培育办法》(聊大校发〔2023〕15 号)(另附)要求,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类重大项目(成果)(B类)遴选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聊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聊大校发〔2023〕10号)、《聊城大学重大项目(成果)培育办法》(聊大校发〔2023〕15 号),精准掌握遴选培育政策,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动员教职工积极申报。

2.精心组织推荐工作。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申报项目(成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我校创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定位和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目标,充分论证,精心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审核、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B类项目各不超过2项。

3.做好报送工作。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填写汇总表(格式另附),与申请书(样本另附)一起,于828上午9:00 集中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skgl@lcu.edu.cn,另外,报送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汇总表纸质版1份。

4.联系人:李政一  8239530

附件3:聊城大学重大项目(成果)培育申请书(B类)

附件4:重大项目(成果)培育申报汇总表

 

 

聊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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