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就2023年度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五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文明委〔2022〕7号)要求,整合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资源,组织动员成立社科普及志愿服务团队,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广泛开展面向“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走深走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促进全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五为”志愿服务项目具体要求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知信行相统一,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以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为目的,以“传播新思想、引领新风尚”为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项目,重点聚焦以下类别:
(一)理论宣讲。大力宣传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群众领会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文化涵育。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发挥山东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动美德信用进乡村、进家庭、进村规民约,融入生产生活。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化移动易俗,推行婚、丧、节、寿等新仪式。
(三)乡村振兴。重点宣传解读乡村振兴有关方针政策,开展农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网络销售、新媒体传播、农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农人”,抵制歪理邪说,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四)扶弱助困。通过开展就业指导、法律援助、心理健康服务、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咨询等专题服务项目,助力帮困、支教、助学、助残、助老、青少年和困难妇女关爱。
三、申报条件、完成时限、奖励支持和结项条件
(一)申报条件。2023年以来已经开展、正在开展或将要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均可申报。
(二)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结项,提前完成的可以提前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申报项目资格。
(三)奖励支持。省社科联对申报的2023年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评审,全省确定100项重点项目,颁发立项证书;经评定等次为“合格”以上的项目,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对评为优秀或活动时长突出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奖补。
(四)结项条件。主要以结项报告的形式报送材料进行结项,结项报告须体现出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志愿服务项目成果等工作经验性的内容,并附项目的活动信息(图文消息、专题片、新闻报道等);同时,结合实地考察、抽查等方式进行结项验收。结项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层级。
四、申报、评审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制2份,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并发送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到邮箱。
(二)本年度项目不限额申报。申请本项目原则上需具备组建团队、招募志愿者、开展活动等基本条件。
(三)请将申报材料于10月7日上午9点送至B座50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政一
联系电话:8239530
邮箱:skgl@lcu.edu.cn
附件:
1.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申报书
2.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汇总表
3.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
4.2023年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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