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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对象:学校引进但未获我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含定向培养)。

  (二)申请者要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紧密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所在单位的重点研究方向,认真论证;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四)经费支出范围和结题要求请参考《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和《聊城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受理程序

  (一)申请者须认真填写《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签字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人文社会科学处。

  (二)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金额以人力资源处确定的数额为准。

  三、申报受理时间

  人文社会科学处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WORD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

  联 系 人:李政一 (办公楼B座509)        

  联系电话:8239530

  电子邮箱:skgl@lcu.edu.cn  

  附件: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材料(1.聊城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2.2023博士启动基金汇总表;3.申报数据代码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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