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市委“6293”工作思路,聚焦贯彻落实全市“两会”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聚力攻坚突破年”动员大会等精神,以聊城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作为研究重点,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主要类别
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聚力攻坚突破研究”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两个类别,均分别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聚力攻坚突破研究”年度课题
要紧紧围绕市委“6293”工作思路,聚焦我市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特别是深化改革中行业或领域遇到的关键性问题,围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市“十二项攻坚行动”以及2024年聊城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创新驱动、扩大有效投资、打造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深化改革开放、加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市域协调发展、优化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牢牢把握山东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西部“战略支点”城市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两河明珠”城市这两个“定位”以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一战线、国防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法治与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开展研究。
(二)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孔繁森精神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研究”“文化传承发展研究”“羡林学者培育工程”等6个专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要突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研究阐释,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挖掘总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聊城各行业各领域的生动实践,用实践伟力证明真理力量。
2.“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围绕“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聚焦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等重大问题,结合聊城实际开展深入研究。
3.“孔繁森精神研究”专项要深入挖掘、弘扬孔繁森精神的内涵和时代价值,赓续红色文脉,让孔繁森精神在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上焕发新的时代光芒。
4.“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研究”专项要注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特征、新趋势及其规律,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和跨学科研究,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5.“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华文化当代价值,坚持“两创”方针,依托聊城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运河文化、名人名城文化精神内涵,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升聊城文化影响力。
6.“羡林学者培育工程”专项的申报对象限“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入选专家。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等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报通知,按有关规定程序审定后另发。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不受此限)
4.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度一般只能申报1项课题(包括有关合作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5.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登录聊城市社会科学数据中心(聊城市社科联网站——社科规划专栏——社科数据中心),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数据库中的课题名称相同或近似。
6.凡已承担2023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同时,无故未完成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研究任务或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其研究成果3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
(二)申报课题名称
申报者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市“两会”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聚力攻坚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等,结合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行拟定具体研究题目、确定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三)材料填报
申报者可自行在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下载《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四)推荐名额
1、各单位推荐课题数量不得超过2项。2.“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入选专家、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申报课题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3、市级及以上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可申报1项,不占本单位名额。
四、立项与结项
为深入落实市委“聚力攻坚突破年”要求,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提高工作要求,降低申报门槛、提升研究质效”的要求,采取“常规申报”与“揭榜挂帅”、“命题委托”等相结合的形式,鼓励组成跨学科跨领域专家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精准性、灵活性、实效性。为此,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而是在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确定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进行结项,同时,市社科联和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将相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一)立项及结项时间
1.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市社科联审定,予以立项并签订立项协议书。
2.立项课题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如确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项的,经市社科联书面批准后,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且只延长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或未提交中止研究申请无故不结项的,按撤销处理。
3.鼓励提前结项。为提高结项时效,课题立项一个月后,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组可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由市社科联适时办理结项手续。
(二)课题结项标准
本着“提高标准、确保质量、促进转化”的原则,在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课题结项标准如下:
1.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大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核心期刊(国内现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均予以认可,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及以上主流纸媒理论版刊发。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市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2.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点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且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及以上报纸、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客户端等发表。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含群团组织机关)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一般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市级报纸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研讨活动中被重点收录、大会发言或获奖。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除党政机构外的其他县处级及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结项要求
1.醒目位置标注。所有课题研究报告通过公开发表、报送领导签批或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推广转化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聊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字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结项依据。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课题结项证书以及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
2.研究成果查重。所有结项课题都需要查重(推荐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研究报告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5%。
3.结项材料提交。所有申请结项的课题组都需提交《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5份)、查重报告(1份)以及课题转化证明材料。其中,被领导签批的,需提供领导签批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复印件以及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的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印发文件采纳的需提供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
4.鼓励课题成果结项后进一步推广转化,符合《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推广转化跟进服务办法》(聊社规办字〔2023〕20号)推广转化要求的,给予表扬奖励。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采用“后资助”方式,即结项完成后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给予支持:
1.达到重大课题结项标准的,享受“揭榜挂帅”资助政策,由市社科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重点支持。
2.达到重点课题结项标准的,市社科联给予适当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3.达到一般课题结项标准的,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
2.《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1份,推荐单位填写,按推荐顺序排序并盖章)。
(二)报送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B座509室,电子版发送至skgl@l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 系 人:李政一
联系电话:8239530
附件2: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xlsx
聊社规办字〔2024〕5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4:聊社规办字〔2023〕20号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推广转化跟进服务办法.pdf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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