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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建设领域困难和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2024年度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征集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为更好使法治成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聊城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
为做好2024年度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工作,根据《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者条件。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法律。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务。课题组成员应具有课题研究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工作经验,均应参与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课题。课题申报应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对聊城法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申报课题应紧扣《2024年度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重点研究方向》(附件1),申报者可以选择附件1 中的课题,也可以结合实际自拟研究课题,但不能与法治建设无关。
(四)申报要求。通过单位组织申报的课题,原则上应成立课题组,课题组主要成员为3-5人,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并明确主要执笔人和课题联系人。课题组长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把关。个人自行申报的,应按要求提供个人相关信息。课题倡导原创性和首创性,不得以其他单位批准或已立项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也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进行申报。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二、申报办法
1.单位申报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经课题组组长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或通过邮政EMS寄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个人申报的,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打印签字后送至或通过邮政EMS寄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
3.申报受理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立项审核。予以立项的,以通知形式印发实施。
三、成果运用
对优秀课题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予以通报表扬。对研究质量高、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课题成果,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通过多种形式报送领导参阅,推动成果转化,并视情收录《法治聊城研究(2024)》。

附件:相关材料
      


联系人:2996656 
邮  箱:lcssfjfzdyk@lc.shandong.cn

 

 

中共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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