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社科联,各高校、院校社科联(社科处),各社科研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开展社会调研的积极性,客观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聊城基层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风貌,根据山东省社科联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记录村史”项目聊城试点工作圆满成功的基础上,组织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记录村史”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山东省社科联《关于启动“记录村史”活动的通知》要求,借鉴聊城试点经验做法,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主线,通过记录乡村发展历程、展示乡村时代变迁、留存振兴实践记忆,客观呈现党的十八大以来聊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积极成效,鲜活讲述乡村振兴发展山东故事,深度挖掘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践行基层案例,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为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激发内生动力活力提供有效支撑,为深化乡村发展实践与经验的学术总结,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二、课题主要类别
本课题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而是在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分别确定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各分“优秀”“合格”两个等次)。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2026年1月8日(星期四)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选题
1.本次“记录村史”研究对象分为两类: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辖区内研究对象为山东省派驻聊城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庄(见附件3);其他县(市、区)辖区内研究对象一般为具有省级以上称号的乡村振兴典型村。
2.课题名称统一规范为:某某村乡村振兴史研究。“某某村”可以是行政村,也可是比较典型的自然村。
3.原则上一个课题组承担一个村的村史记录,每个村均应形成独立的研究报告。
(三)申报资格与条件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实际需要,申报本课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
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要成立课题组,除课题组负责人外,成员不少于2人。
4.申报课题负责人一般为2025年度“新时代记录村史”课题组组长或成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副科级(指县区基层单位)及以上职务。
(四)材料填报
申报者可自行在聊城市社科联网站(http://skl.liaocheng.gov.cn/)下载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及结项时间
1.课题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市社科联审定,予以立项并签订立项协议书。
2.结项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提交研究成果。
(二)课题结项标准
本专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形式是“某某村乡村振兴史”(写作体例可参考附件5),严格按照省社科联审核结果,分别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结项。
(三)其他结项要求
所有申请结项的课题组都需提交《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即编纂完成的村史)(5份)。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提供,课题立项后给予2000元资助经费。根据省社科联评审鉴定结果,结项后再给予适当奖补。
五、申报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于1月8日(星期四)下午4点前,将课题申请书(简明准确填写课题基本信息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即可,其他栏目可不填写)和课题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社科联,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skl@lc.shandong.cn。
联系人:吴金锦 张玉荣
电 话:7110357 7110356
地 址: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809室
附件:1.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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