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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聊城市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聊社规办字〔2020〕1 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战略任务,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为引领,牢牢把握“两个结合”根本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干事创业担当尽责加快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动员会议精神;立足聊城实践沃土,坚持扎根地方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兼具原创性与时代性的基础研究成果,形成一批具有高针对性、高可行性、高参考价值的应用研究成果,切实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智力支撑,为打造新时代“聊城学派”,加快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二、课题主要类别

 

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研究”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两个类别,均分别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研究”年度课题

 

须紧密对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聊城市“十五五”发展蓝图、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 城市战略为核心导向,研究要精准锚定“山东向西高水平开放桥头堡、全国优质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冀鲁豫交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文旅康养目的地”四大鲜明特质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深度研究。

 

申报者应紧扣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建设目标,紧密围绕“四大特质”打造与“七个更加”目标实现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2026年聊城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更大力度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内涵式发展主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坚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聊城;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党风廉政建设、新兴领域党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国防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法治与平安建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实践、社会工作、关心下一代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华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等主题开展研究。

 

(二)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孔繁森精神与政绩观研究”“思政教育改革创新研究”“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两河文化研究”“新时代廉洁文化研究”“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研究”“季羡林研究”“武训精神研究”“学术服务一件事”“羡林学者培育工程”等12个专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把握其中的党性原则、党性要求,开展有深度的学术分析,并对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的聊城应用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推出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2.“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深化对习近平文化思想科学体系、核心概念、创新观点和战略部署的整体性研究,注重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进行综合阐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着力深化对“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学理阐释,并紧密围绕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与聊城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的具体实践,推出兼具学理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3.“孔繁森精神与政绩观研究”专项。立足聊城作为孔繁森家乡的独特优势,深入阐释孔繁森精神的内涵实质、时代价值与党建引领意义。加强正确政绩观研究,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命题开展学理研究。深刻阐明孔繁森同志作为共产党人践行“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核心要义的光辉典范,深入发掘孔繁森精神中蕴含的正确政绩观导向,探究其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的时代价值,以研究成果赋能精神传承,持续擦亮“领导干部的楷模”家乡品牌。

 

4.“思政教育改革创新研究”专项。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思政教育的改革使命与发展趋势,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研究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聊城模式,挖掘孔繁森精神、冀鲁豫红色文化及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融入思政教学的特色方法,为聊城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5.“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聚焦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点方向,深入挖掘与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内涵与现实价值,通过研究梳理聊城历史名人资源,加强冀鲁豫红色文化的传承弘扬,推动东昌府木版年画、东昌葫芦雕刻、郎庄面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活化与品牌塑造等,着力把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区域发展优势,积极打造具有时代特色、地方底蕴的“聊城学派”,为文化传承与地方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6.“两河文化研究”专项。立足我市作为黄河与大运河唯一交汇城市的独特优势,紧密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战略,系统开展聊城实践路径与实施路径研究。深入梳理两河沿线历史名人、商贸传统、民间技艺等文化遗产资源,生动讲好“两河故事”,探索“两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生态、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与发展机制,为打造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聊城样板、助推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建设提供扎实的学术支撑与决策参考。

 

7.“新时代廉洁文化研究”专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清廉山东、清廉聊城建设的实践要求,立足聊城实际,系统梳理与阐释本地历史典籍、清官廉吏、红色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基因,挖掘其时代价值与转化路径,为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提供深厚的文化滋养和有力的理论支撑。

 

8.“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坚持以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指引,紧密对接国家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立足于“国医亚圣”成无己故里的独特资源,系统阐发其学术思想的当代价值与临床智慧。重点开展“东阿道地阿胶”文化品牌挖掘与产业升级研究,冠县灵芝等聊城道地药材的种质保护与全产业链发展研究以及彭祖养生文化的研究弘扬,为建设区域性康养目的地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

 

9.“季羡林研究”专项。紧密围绕2026年纪念季羡林先生诞辰115周年这一重要契机,服务文化强国战略及文化“两创”要求,重点推进季羡林先生文献资料的系统性整理与数字化保护,深入研究其学术思想体系、治学方法及其倡导的文化交流观、大国学观的当代价值,着力阐发其学术人生所体现的家国情怀与文化自信,为提升聊城文化影响力、增强城市人文魅力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与精神资源。

 

10.“武训精神研究”专项。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遵循,围绕武训先生逝世130周年,对其生平事迹、兴学历程开展客观严谨的史料梳理与研究。深入探讨“武训精神”中蕴含的坚韧不拔、造福乡梓、重视教化的内涵及其在历史上的影响,系统挖掘其精神内核在鼓励社会力量兴教助学、弘扬优秀慈善文化中的时代价值与实践路径,为办好相关纪念活动、深化社会教育提供扎实可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学术支撑与思想资源。

 

11.“学术服务一件事”专项。聚焦加快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围绕市、县、乡党委政府部门为民服务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深化学术研究,提出可行性解决思路方案,问题解决方案得到发函部门认可的予以结项。鼓励聚焦具体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对于选题精准、论证充分、应用指向明确的研究申请,经审核可快速进入立项程序(随时申报、随时立项)。

 

12.“羡林学者培育工程”专项。申报对象限“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入选专家。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等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报通知,按有关规定程序审定后另发。

 

(三)关于“羡林学术圆桌”有关事项

 

为加强学术交流与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市社科联联合《聊城日报》在“理论周刊”开辟“羡林学术圆桌”专栏,该专栏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择优选取相关课题组,组织课题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等开展学术研讨与深度笔谈,形成的创新性观点被《聊城日报·理论专刊》“羡林学术圆桌”专栏刊发后,即可申请结项。如有意愿参加此项活动,请在课题申请书中勾选相应选项。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不受此限)

 

4.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度一般只能申报1项课题(包括有关合作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5.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登录聊城市社会科学数据中心(聊城市社科联网站——社科规划专栏——社科数据中心),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数据库中的课题名称相同或近似。

 

6.各申报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做到文字表述严谨规范,数据详实、论述充分。同一单位申报的课题要进行筛选,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7.凡已承担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无故未完成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合作课题)研究任务或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其研究成果3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

 

(二)申报课题名称

 

申报者应在前期报送的课题选题基础上,结合本通知要求和个人研究专长,进一步拟定具体研究题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三)材料填报  

 

申报者可自行在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下载《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四)推荐单位与名额

 

1.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除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外,其他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受理本区域、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工作,承担申报审核的主体责任。市社科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各县(市、区)社科联,各高校、党校推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数量的1.5倍。每个市直部门(单位)推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

 

3.“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入选专家申报课题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市级及以上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羡林学者创新团队、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可申报1项,不占本单位本区域名额。

 

4.聊城市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课题要求:须以聊城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为研究方向且符合申报资格与条件,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四、立项与结项

 

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取“常规申报”与“揭榜挂帅”“命题委托”等相结合的形式,鼓励组成跨学科跨领域专家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精准性、灵活性、实效性。按照“提高工作要求,降低申报门槛、提升研究质效”的要求,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而是在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确定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进行结项,同时,市社科联和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将相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一)立项及结项时间

 

1.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市社科联审定,予以立项并签订立项协议书。

 

2.立项课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任务。如确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项的,经市社科联书面批准后,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只延长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或未提交中止研究申请无故不结项的,按撤销处理。

 

3.鼓励提前结项。为提高结项时效,课题立项一个月后,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组可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由市社科联适时办理结项手续。

 

(二)课题结项标准

 

本着“提高标准、确保质量、促进转化”的原则,在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课题结项标准如下:

 

1.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大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核心期刊(国内现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均予以认可,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党报理论版、省级以上主流纸媒刊发。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党政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市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2.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点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且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综合性报纸、主流媒体客户端(点击率达1万次及以上)等发表。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含群团组织机关)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一般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省级行业报理论版或市级党报理论版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研讨活动中被重点收录、作大会发言或获奖。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除党政机构外的其他县处级及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结项要求

 

1.醒目位置标注。所有课题研究报告通过公开发表、报送领导签批或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推广转化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聊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字样(中央“三报一刊”除外)。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结项依据。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课题结项证书以及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

 

2.研究成果查重。所有结项课题都需要查重(推荐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研究报告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5%。

 

3.结项材料提交。所有申请结项的课题组都需提交《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情况一览表》(1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3份)、查重报告(1份)以及课题转化证明材料。其中,被领导签批的,需提供领导签批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复印件以及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的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印发文件采纳的需提供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

 

4.鼓励课题成果结项后进一步推广转化,符合《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推广转化跟进服务办法》(聊社规办字〔2023〕20号)推广转化要求的,给予表扬奖励。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采用“后资助”方式,即结项完成后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给予支持:

 

1.达到重大课题结项标准的,享受“揭榜挂帅”资助政策,由市社科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重点支持。

 

2.达到重点课题结项标准(第1、2条)的,市社科联给予适当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3.达到一般课题结项标准的,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五、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各单位须于4月2日(周四)下午5点前完成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数字聊大-科研管理系统-一般校级项目中进行申报)。本次申报暂不报送纸质材料,如有需要,另行通知。本次为限项申报,羡林工程入选者不占名额。

 

联系人:姜文

联系电话:8239305

 

附件1:2026年度聊城市课题申请书

附件2:2026年度聊城市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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