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与关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红色资源育人价值和英雄模范精神内核,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为打造新时代“聊城学派”、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经研究,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课题。该专项课题委托东昌学院具体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红色基因与聊城革命老区优良传统,系统整合地方红色资源,深入研究其思想引领、道德教化、知识教育价值,构建具有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的理论体系。课题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导向与创新价值,为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校思政教育提质增效提供学理支撑与实践路径,更好服务打造新时代“聊城学派”、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的生动实践,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3月31日至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不受此限)
4.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度一般只能申报1项课题(包括有关合作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5.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登录聊城市社会科学数据中心(聊城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社科规划”专栏——“社科数据中心”)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数据库中的课题名称相同或近似。
6.无故未完成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合作课题)研究任务或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不得承担该专项课题。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四)推荐单位与名额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除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外,其他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受理、审核本区域、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本次申报不限名额。
2.聊城市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该课题,须以红色文化为研究方向,聚焦服务“聊城学派”打造和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建设,在符合申报资格与条件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方可申报。
三、立项与结项
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精准性、灵活性、实效性,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确定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进行结项,立项课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课题结项标准及其它结项要求参照《关于申报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聊社规办字〔2026〕5号)执行,东昌学院和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将相应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
2.《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单位填写)。
3.各单位须于4月9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提交到社科处B508-1姜文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社科处邮箱skgl@lcu.edu.cn。
联系人:姜文
电话:823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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