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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教授应邀做客“聊大讲坛”

  

  6月1日,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应邀做客线上聊大讲坛,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作了题为《行政主体法定原则与综合执法改革》的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王仰文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                                            

  报告中,杨小军围绕行政法的原则、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的内容展开论述,系统阐述了行政主体的法定原则与综合执法改革的意义。杨小军通过比较“私自挡路收费”和“疫情道路封禁”两种做法,指出有无行政职权是一个部门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先决条件,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多部法律为例讲述行政职权主要源于立法赋予的原则即职权法定原则。在谈及综合执法改革时,杨小军强调,国内综合执法改革仍面临不现实、不完善等问题,应当在改革过程中,改变理论认识,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报告结束后,杨小军针对法学院学生提出的“下放执法权对综合执法改革有什么意义”等问题进行解答,表示“下放执法权”将对促进执法人员效率提升起积极作用。

  杨小军,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城管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中心特约评论员,《检察日报》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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