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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拟于20244旬开展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聊城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修订)(https://rwskc.lcu.edu.cn/docs/20220509154608961335.pdf)的学术著作可以申请我校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2.以个人完成的学术成果申请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者,须提交的材料有:

(1)《聊城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合格证明【须有查重资质的单位出具,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低于20%,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个人比对库等数据库,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

(3)完整的书稿(需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4)出版合同复印件一份。

3.以专业性译著申请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外文版原著一部;

(2)国外出版机构正式授权证明一份;

(3)国内出版社的翻译委托书一份。

4.符合申报要求并有意申报的老师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327日上午8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办公楼B508,书稿电子版发至wangjunwei@lcu.edu.cn,联系人:王隽玮,联系电话:823941018265579282

 

 

附件:聊城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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